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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1-03-27 14:34 724次阅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69号)规定,经研究,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类培训并享受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职业培训补贴的,其补贴标准按照《目录》公布的标准执行。

二、《目录》所列职业(工种)属于《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申请培训补贴。在参加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前,须持有低一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达到提升等级所需年限。

《目录》所列职业(工种)属于经我省备案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相关要求组织培训、认定,凭《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登陆“云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yn.osta.org.cn/)查询。省级相关部门将适时更新发布在云南省备案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

《目录》内所列的其他职业(工种),凭《专项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补贴。

三、开展《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享受国家职业培训补贴的,各个级别的培训时间最少不低于120课时。《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时间按本文件附件规定的课时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培训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由应急管理(含煤矿安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本目录内未逐一列举的工种,按每人800元的标准补贴。

    五、《目录》所列职业(工种),须按有关职业(工种)培训质量标准进行培训。

六、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参加提升行动职业培训的,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30%。

七、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工种培训的,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20%。

八、符合提升行动政策规定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相关工种涉及服务于我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20%。相关工种已在本文件4个附件所列工种(项目)中以“(✮)”标注。

九、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申请培训补贴时,同时满足本文件第六、七、八条中所列的三项或两项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提交申请。

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89号)执行。开展《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的开班时间、考试时间和结业时间,已经包含在本《目录》明确的培训课时内,各地不得擅自增加培训时间。

    十一、《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培训师资证书》均可通过现行的“云南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打印系统”进行打印。

十二、在本目录之外,对于本地产业发展、企业生产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确有需要的特色培训工种(项目),须明确《培训合格证书》的项目名称、培训技术标准和培训人数,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按培训时间不低于6天、补贴标准不高于800/人的标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十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本《目录》的标准、名称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四、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按本《目录》所列工种对本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符合享受提升行动资金补贴的,可凭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后取得的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拨付补贴资金。

    十五、我省已经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1年可继续享受培训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十六、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培训考核程序,提高培训质量。

十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标准

目录

2.云南省2021年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标准

目录

3.云南省2021年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补贴标准

目录

4.云南省2021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补贴标准

目录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pdf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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